9月1日人民網曝光江蘇大豐市人社局私分國有資產百餘萬元給全體人員發獎金。消息甫一公開,立即引起網民熱議。該事件涉及若干細節尚存在分歧,譬如所發獎金來源、數額多少、發放時間以及舉報人與局長產生矛盾後發生爭論掐局長脖子被拘留等等。對於這些問題,無疑需要當地有關部門予以釐清,有所說法,並追究責任。
  不過,我特別關註的問題,卻是被輿論忽略的。該市人社局副局長吳衛回應人民網時稱:“人社局有幹部職工225人,其中編外約70來人”。“編外約70來人”,可以比上述所有的問題都要厲害,更應該刨根尋底。也許其中所隱藏的貓膩和腐敗,更具震撼性和警示意義。
  機關事業單位用人必須嚴格遵守編製規定,嚴禁超編。對此,中央不僅三令五申,而是年年講、月月講,但始終收效甚微。在有些地方,機關事業單位私招亂雇的現象甚至愈演愈烈。大豐市人社局就是一個典型,編外人員竟然多達三分之一以上!哪裡還有編製規章的嚴肅性?他們是完全無視編製制約,隨心所欲用人,想私招亂雇多少都可以。有人一定會為之發愁,編外人員財政不撥款,工資怎麼支付?那你就是“杞人憂天”了!想想中央為何三令五申要治理“小金庫”就明白了!有權就能亂收費,“小金庫”永遠活水源源來。顯然,這是嚴重違反財政紀律的行為。
  再者,編外人員用的都是哪些人呢?自然是“近水樓臺先得月”,所以在有的地方,老百姓把黨政機關使用編外人員譏諷為,“官員安置親朋的自留田”。如此一來,“黑戶黑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神氣活現地坐在行政執法的崗位上,哪裡還什麼公平公正和法律法規的尊嚴可談?
  還有更為惡劣的行為。前些日筆者在採訪時發現,有個政府機關擅自招用編外人員60多人,比在編的部乾職工還多出十來個,其中不少人都是花了錢的。有兩個人是我老朋友的孩子,每人給局長敬奉了2萬元的“紅包”以後,才得以當上“假公務員”的。這種行賄受賄的犯罪行為,且不知道在大豐市人社局私招亂雇的“約70來人”當中是否存在?亦應徹查,而不能讓其矇混過關。
  根據近年來媒體頻繁曝光的事實來看,黨政機關違規私招亂雇人員的現象並非個例和少數,而是具有相當的普遍性。其對於國家法治、社會誠信、公平就業和反腐倡廉等方面危害的嚴重性,不言而喻,無須贅述。非常有必要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來一次“大掃除”,讓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能依法依規用人,風清氣正。
  文/石飛  (原標題:編外70人比掐局長脖子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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